哥们,告诉你个秘密!这书简直是男频界的一股清流,剧情燃到爆炸,爽点密集得让人停不下来!主角从默默无闻到万众瞩目,每一步都踏着热血与智慧,看得我热血沸腾,直呼过瘾!熬夜追更已成常态,真心话,错过它,你绝对会拍大腿后悔!赶紧的,加入书架,咱们一起见证传奇的诞生! 《魔法始记》 作者:一只废宝 第一章归乡 “勒斯中尉,勒斯中尉?” 一个身穿灰色军装的士兵推了推简易床板上熟睡的男人。 当他的手刚触碰到男人的肩膀,似乎在沉睡中的男人瞬间睁开了眼睛,原本微曲的右腿条件反射般横扫,想要逼退身边的敌人。 就在士兵惊骇的准备承受一击鞭腿的时候,男人迅速反应过来,在这个倒霉的士兵吃苦头之前堪堪收力,停在了他的腰侧。 “呼~” 男人呼出一股浊气,眼神彻底清明,随即十分歉然的看着眼前还没反应过来的年轻士兵。 “十分抱歉,比伯,你知道的,我刚从军队退役,有些……嗯……过于紧张了。”他环视一下四周的环境,有些自嘲的笑道。 他现在可不是在战场上或者时刻可能被那些该死的军阀所偷袭的军营中。 士兵也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反而笑道: “没关系的,勒斯中尉。我应该大声喊你的,而不是企图去触碰一个正在睡觉,还是刚从战场上归来的军人。” 名叫勒斯的男人却摇了摇头。 “我已经不是军人了,之前不是跟你聊过嘛,五天前,我正式退役了,我现在是…… 好吧,还要看军务处给我安排了什么新工作。对了,你叫我有事吗?是不是已经到达布兰提斯了?” 说完,勒斯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虽说睡了一夜,但他还是感觉自己没什么精神。 “是的,勒斯中尉,还有半个小时我们就要到达布兰提斯飞艇站了,里奥船长让我来通知你。” 勒斯点了点头,站起身体抻了抻筋骨,舒爽的长吐一口气。 “都说了不用叫我中尉,王国规定,退役之后原军衔和待遇取消,我还要谢谢你们船长能让我搭上这趟飞艇,要不然从洛兰回到布兰提斯可是要走半个多月的时间。” “这是应该的。”比伯礼貌的笑了笑,“盥洗室还有些热水,现在去洗漱的话,时间刚刚好。” “谢谢。” “不客气,那我就不打扰了。” 目送这个叫比伯的中士离开,勒斯转头看向了窗外。 正圆形的窗户只比足球大了一圈而已,视角实在算不上开阔,不过站在一侧往外看,已经依稀看到了一大片建筑群落和高耸的城墙以及占据大片视野的蔚蓝大海,这里就是诺亚王国第二大城市、‘海边明珠’——布兰提斯。 从洛兰要塞第一军团退役之后,他幸运的遇到了以前新兵时期一同训练的战友里奥·布莱。 在他的帮助下搭上了这趟从洛兰出发,途径布兰提斯的军用运输飞艇菲尔德号,只花了三天的时间到达布兰提斯。 要是等待要塞中定期运送士兵的马车队再加上旅途的时间,起码需要十八九天才能到。 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床铺,又换上一套清洗好的军装,站在盥洗室镜子前的勒斯认真的看着镜中的自己。 棱角分明的面庞,明亮而锐利的黑色眼睛,风沙与长时间暴晒所磨砺出的小麦色皮肤,在加上眼角的伤疤,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真正上过战场的军人。 从个人审美的角度来说,勒斯对这副硬朗的皮囊也很满意的,除了他有一头绿色的长发这一点…… 其实在诺亚王国,甚至可以说包括阿瑞斯帝国以及原歌明兰帝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 绿色代表的基本都是和平、善良、自然、森林等含义,而且绿色头发并不少见,在有些地方还被冠以森林之子的美称。 但勒斯却不一样。 他知道什么叫绿帽子,因为他是个穿越者。 四年前,因为原主游手好闲的性格,勒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被同样是退役军人的父亲在瞒着原主的情况下报名参军,并冒充原主的笔迹签下了入伍通知单。 鉴于诺亚王国军方对逃兵的严厉惩罚,又不能真的去揭发自己父亲,原主在得知事情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只好认命了。 然而,在原主正式入伍,前往边境参军的倒数第三天晚上,参加完朋友们给他送行的聚会后,在回家的路上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昏倒或者说死在了小巷之中。 再次醒来的时候,这具身体的主人便已经换成了地球来客——张伟。 前世的张伟因为一次意外的车祸离开了人世,再次醒来的时候便成了异界人——勒斯·瓦格纳。 于是,只接受了部分原主记忆的张伟,别无选择的继承了原主的职业道路,前去参军。 他觉得这样也可以避免因为语言习惯以及行事作风差异,引起原主家人的怀疑。 但是,虽然说当兵是每个男人都曾有过的幻想,不过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叶公好龙这个词非常适合他们。 在和平的地球华夏当兵就已经很苦了,因为训练真的很重。 那么在一个中世纪世界、邻国军阀割据、摩擦不断,还存在超凡力量的环境下当兵,就不是苦不苦的问题了。 勒斯入伍以后只在边境后方的新兵营接受了两个月的训练,之后便被派驻到了边境前线驻守。 在他正式巡逻的第四天,跟他一起巡逻的战友被草丛中的毒蛇咬死,第二十一天经历了第一次战斗。 这次战斗中,和他一起被分配到他这个小队的四名新兵队友死了两个,而他凭借着自幼经过军人父亲操练的强壮身体勉强活下来。 第三个月,他第一次杀了人,对方是个军阀势力的草头兵,作为对新兵的优待以及部队潜规则,他升了一级变成中士。 一年后,在一次侦查中,他们巡逻小队的队长牺牲了,勒斯又一次将薪水全部丢出去,成功晋升为小队长,军衔上士。 因为他觉得作为一只独立部队的主官能更好的保住自己的命…… 接下来的三年,勒斯的表现既不勇猛也不畏懦,一次反击战中侥幸杀死了敌军一个百人步兵中队长,跨过了上士到少尉的小门槛,又凭借这几年良好的现代交际能力所获得的不错人缘,在退役前夕将军衔变成了中尉。 至于为什么要退役? 当然是因为怕死了。 他,来到异界可不是为了替国捐躯的! 更不是为了在军营中整天与大汉为伍,刀剑为伴,踏着鲜血与白骨晋升成将军、元帅的,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四年,是诺兰军队所规定的最低退役年限,勒斯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了。 当初参军完全属于迫不得已,一方面初次穿越,没什么经验,要是仍然处于原环境中,可能会被身边的人怀疑,而军营的环境既陌生又相对单纯,可以让自己结合原主残留的记忆更快的融入这个世界。 另一方面,当逃兵会被处十年劳役或者缴纳一笔勒斯根本无法负担的金磅。 但现在,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勒斯的诺亚语不会再因为前世华夏语的潜意识影响而导致语法错误,也不会因为念错诺亚境内的地名而被同僚嘲笑,更不会连左刀右叉的餐桌礼仪都很不习惯。 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地道的诺亚原住民,在以后的时光里,将以勒斯·瓦格纳的身份活下去,去见识这个世界的精彩,并留下属于自己的那一页历史! 第二章布兰提斯 第二章 “里奥,谢谢你的帮助,让我可以尽快回到故乡。” 布拉提斯飞艇站的接驳场上,勒斯微笑着对身边一名穿着白色校级军装的高大男人说道。 “勒斯,你还是这么客气,我们可是战友,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不需要的。当年要不是你帮我学习如何计算风速和绘制简易地图,可能我会被留在新兵营一整年。”一头白色短发的里奥船长毫不在意的摇了摇头。 “好吧,等下次你再来布兰提斯采购货物,一定要来找我,我会请你尝尝我父亲收藏的松果酒,相信我,那味道真是让人迷醉。” “非常好,我早就想尝尝当年在新兵营时你一直吹嘘的松果酒了,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美味。”里奥高兴的笑了。 对于当兵的来说,少有人对酒精没有感觉。 这时,一直站在里奥身后的中士比伯也两眼放光的舔了舔嘴唇。 “勒斯中尉,到时候我可以去尝尝吗?” 勒斯同样笑着点了点头,“当然,我也要谢谢你这几天的照顾。” 说完,他从上衣口袋中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还希望在晚餐前赶回家中,给他们一个惊喜,否则我可能要饿肚子了。” 勒斯提起放在脚边的黑色行李箱,分别跟里奥和比伯握了握手,转身走向了飞艇站的出口。 但还没等他走出接驳场,就看见脚下的地面被一大片阴影所覆盖。 疑惑的转头,勒斯发现他待了几天时间菲尔德号空中飞艇已经再次起飞,因为其正好挡在太阳与自己视线的中间,从他的角度看,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雪茄出现在了天空之中。 勒斯愣了愣,随即朝不断升高的飞艇挥了挥手,对可能正在看着他的里奥挥了挥手,表示感激。 他原本以为菲尔德号的航线经过布兰提斯是有采购任务,但现在看来,显然是里奥修改了航线,特意送他回家,可能对于里奥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勒斯觉得自己欠了他一个人情。 说到飞艇,这应该属于这个世界目前整体科技水平中的一个黑科技了。 菲尔德号全长五百多米,巨大的气囊使得它可以在腹部挂载一个包括蒸汽动力舱在内的总共十二万立方米的巨大空间,可用货仓面积五万立方米,最大搭载人员五十名,蒸气螺旋桨提供动力,时速二十公里左右。 这是诺亚王国研究院在二十年前的成果,号称是可以改变战争形势的划时代武器,经过不断的改进,十三年前开始列装军队。 可惜王国元帅刚德列夫对此没有太多的兴趣,采购量只有区区十五艘,却为此付出了一千五百万金磅的军费,据说如果不是研究院同意分期,可能元帅大人一艘也不会买。 对于刚德列夫元帅的行为,勒斯个人表示可以给他一个赞。 飞艇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在前世已经被证明无法用于战争,在网络上这个词出现最多的标签是游戏。 因为其本身防护能力极差,虽然对于这个以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来说,这东西可能是唯一能在空中飞翔的人造物。 不过,勒斯清楚的知道并亲眼目睹过这个世界的超凡力量——骑士。 一种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而一直存在的力量,至今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原谅勒斯前身知识的匮乏,对于骑士的起源根本没什么了解。 不过这不重要。 勒斯在这四年的军旅生涯中有幸见识过这个世界个人伟力巅峰的出手,毁天灭地、排山倒海…… 都是不存在的。 但一个九级天空骑士,在血气耗尽之前,拼掉一个千人队步兵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更关键的是,天空骑士顾名思义,人家可以短暂飞翔。 就勒斯自己在两年前所看到的王国军方唯一九级天空骑士,也是王国元帅的刚德列夫·鲁曼斯出手的场景,其完全可以飞到一千米的高空并悬停至少三分钟。 至于极限在哪里,勒斯不清楚,可他自认为在没有精准投弹技术的现在,飞艇想要搭载黑火药炸弹进行空袭的话,为了保证命中率,高度绝不可能超过这个距离。 被一个千人斩踏上毫无装甲、脆弱不堪的‘大气球’上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再说说安全问题,这个世界的空艇因为技术尚不成熟,内部气囊很少分隔,气囊材料以皮革为主,防火能力弱、造价高,里面填充的又是原始的、易燃易爆的氢气,当年军方订购的十五艘飞艇中,就有两艘发生了火灾导致氢气爆燃。 王国研究院为此紧急制订了严格的飞艇安全手册,严禁明火的存在,取消飞艇上的厨房并禁止使用烟斗、熏香等物品。 不过,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飞艇并不是一无是处,至少在交通运输上,飞艇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在空中基本可以直线行驶,时速二十公里的速度在走直线的情况下仍然具有一定的优势,长达两周的悬浮时间可以让其快速抵达王国所有的主要城市。 所以军方目前将飞艇的主要用途定为运输以及采购洛兰要塞这个边界地区稀缺的药品和紧俏物资,并将战利品运输到后方贩卖。 辅助作用为高空侦查敌方大规模军队调动、紧急传递信息以及测绘地图。 后来,王国研究院不得不承认他们所谓的划时代武器存在太多缺陷,为了止损,他们又把目光瞄向了商业运输。 所幸的是,诺亚王国盛产珍珠、海产丰富、境内还有一条联通数个内陆国家的海河,水上交通极为便利,让整个国家的商业非常发达。 还真有几个实力雄厚的大商人看中了飞艇在防盗以及运输速度上的优势,联合出资购买了十艘飞艇,用来运输他们产业中利润高、重量轻的商品,比如珠宝首饰等工艺品、以及暂时性紧缺的货物。 通过数次市场波动引起的小部分商品价格浮动,他们所成立的飞艇运输公司还真的生存了下来。 再之后,王国银行同样看中了飞艇在防盗抢上的优势,毕竟能上天的九、八级骑士没必要去抢劫,银行便可以省下大部分押运安保开支,出资购买了两艘用来在各个城市的分部调运资金,总算是弥补了王国研究院前期研发阶段的巨大损失。 勒斯边想着这本该在中世纪大放异彩的战争兵器却因为超凡力量的存在而夭折,边走出了巨大的接驳场,来到了飞艇站的门口。 飞艇站由于占地广袤,加上以前不时出现的坠毁事故,所以建立在了各个城市的郊外。 勒斯想要返回布兰提斯,还有一段路要走。 站在飞艇站前平整的土道上,看着时不时驶过的货运马车,准备拦下一辆,付出一些车费让车夫顺路将自己带上。 而就在这时,一辆破旧的公共马车驶到了他的面前。 “军官先生,需要搭车吗?只要十个银币。” 勒斯抬头看了眼。 马车前的驾驶位上坐着一个金色短发的年轻人,稍显稚嫩的面庞上挂满了热情的笑容,身上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绿色衬衫,外面套着褐色格子马甲,下身是八分裤加上长筒袜,以及一双廉价皮革材质的矮帮鞋。 “十个银币?是我离开布兰提斯太久了,如今的物价已经涨到了这个地步?” 勒斯平静的看着眼前马车上的男孩,他估计这个小子也就十六七岁,年轻导致了他盲目的将自己当成了有钱的肥羊。 男孩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当然不,军官先生。在布兰提斯,十个银币可以乘坐公共马车到达大部分地方。 但这里是飞艇站,虽然距离城门只有五公里的距离,却很少有公共马车会来到这里揽客,因为这里除了拉货的马车以外,大多数乘坐飞艇的都是有钱人,他们有自己的私人马车。 而我,则专门为像您这样因为职务关系可以乘坐飞艇的先生服务。” “哦?这就是你要十个银币的理由?我完全可以乘坐拉货的马车。”勒斯带着笑意说道。 “不不不,军官先生,我想您的想法可能有些问题,您看看那些货车后面扬起的尘土,而您身上的衣服可不会体谅您的难处,况且货车一般都会绕到城东港口进入大商行的货场,以您的身份,想必目的地也不是东面的贫民区吧,而我,可以将您送到您想去的任何地方。” 年轻的车夫依然带着自信而热情的笑容看着自己的潜在顾客。 “好吧,你说服了我,聪明的小子。” 勒斯没有再讲价,打开车门看了一眼,虽然外表陈旧、车内的装饰花纹也磨损掉不少,但很干净,没有灰尘和污渍,他承认之前确实没有考虑到身上的军装能否承受土道上飞扬的尘埃,部队的生活可谈不上精致。 “拉文克区,紫荆街108号。” 勒斯干脆利落的上了马车,坐在了后排的座位上。 “好的,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我叫杰西,杰西·沃尔顿。” 座位上的垫子明显跟整个车厢的环境不一样,显然找人重新做过的,虽然面料只是染过色的廉价粗麻布,但里面的填充物是松软的棉花,这样一来,就算在下雨天的泥泞道路上也不会让乘客感到太过颠簸。 用了心思的设计让勒斯有了和这个车夫聊聊的欲望,他起身打开了车厢前面用来和车夫沟通和付款的小木门。 “杰西,你多大了。” “刚满十六岁,军官先生。”正驾驶着马车的少年微微侧头。 他其实很乐意跟乘客聊天,这可以让他了解更多的信息,增长一些见识,有的时候,可能只是一句话的内容就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一点,况且,赶路的过程也很枯燥。 可惜的是,能花费十个银币坐车的人,不是政府工作职员就是商人,他们很少会跟一个下层车夫有什么话题。 “比我想象的要小一点。” 他没说什么‘才十六岁就出来工作很辛苦吧’之类的话,就算诺亚王国按照前世的标准中完全属于发达国家,也无法避免很多生活在这个国家中的人仍然贫苦。 布兰提斯是诺亚王国人口第二的大城市,也是第一商业城市,仅次于王国首都坎达拉,但这里依然存在贫民区。 当然,在官方的说法中,并没有贫民区这个名字,这个区叫做奥耐斯特,属于下城区之一。在古诺亚语中代表善良、诚实的意思,有些讽刺不是吗…… “不用叫我军官先生,我已经退役了,在五天前。我叫勒斯·瓦格纳,还有,以后见到穿着我这种军装的人,你可以称呼他为中尉先生,看到我袖口的条纹了吗?上尉、中尉和少尉分别是三、二、一条。” “谢谢您,勒斯先生,我又学到了一样知识,布兰提斯很少出现军人,海军又常年驻扎在莫力岛,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东西。” 杰西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看不到军人出现是一件好事,至少证明你还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洛兰原本也是个美丽的城市,然而最终它还是变成了一座要塞,再也不是花卉之都,曾经盛名的海拉花园也早已变成了废墟。” 说到这,勒斯还真的有些唏嘘,洛兰原本是盛产鲜花的城市,因为那里的土壤非常适合大部分花卉的生长。 但由于地理位置过于靠近原歌明兰帝国,在天谴之年后,一些分崩离析的歌明兰军队在阿瑞斯帝国的进攻下抗命逃跑,流窜到了歌明兰与诺亚接壤的边境地区。 最终导致了洛兰的破败以及为了挡住由歌明兰逃兵形成的各个军阀势力而改造的洛兰要塞诞生。 他曾亲眼见过闻名大陆的海拉花园遗址,单单看到那些残垣断壁和战火燎过花圃,就知道当年它是多么的壮观和美丽。 “先生,您是在洛兰要塞服役吗?” “没错,我在那里待了整整四年时间。” “那您应该参加了不少次战斗吧?我听从洛兰回来的人说,那里经常打仗。” 勒斯想了想,“近几年的战争烈度很低,大多数都是双方侦查部队的摩擦,看似天天都有冲突,可是死的人并不算多。” 然后他又揶揄道,“如果你想囤积战略物资,现在可不是什么好时候,我估计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咱们和对面也不会有什么大冲突。” 他看的出来,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有些商业头脑,否则也不会专门在飞艇站揽客,十个银币,如果他在城市里接散客,以这架马车的卖相,半天的时间也未必能赚到。 “哈哈,先生您说笑了,我这辈子也赚不到够资格囤积粮食的本钱。”杰西自嘲道。 “为什么是粮食?”勒斯问道,“药品、煤炭、牲口、甚至是酒精,烟草,为什么本能的选粮食?我刚才说的是战略物资。” 杰西自信的笑了。 “因为诺亚能种粮食的地方太少了,一旦全面和洛兰对面的军阀开战,以往咱们从国外进口的粮食价格必然上涨,那些黑心的外国商人绝对会这么做。” “你很聪明。”勒斯欣赏的看着他。 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粮食、铁和盐才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 诺亚的铁矿还算丰富,和一个早就学会海盐提取的沿海国家说缺盐也不现实,但诺亚的境内有三分之一的可耕种地区是盐碱地,除了少数耐碱植物以外,基本无法从这些地方获得什么农产品。 诺亚人民的粮食供应主要靠进口,虽然价格会高出不少,但国家财政会补贴很大一部分,使得平民购买基本食物的价格比产粮国家还便宜一部分,在加上海中鱼类产出,才在付出较小的情况下保证粮食供应。 所以说战争时期囤积粮食对诺言来说远比其它国家更重要,利润也会更高。 这是一个合格的商人需要知道的最基本的事情,但对于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来说,能从王国的整体缺陷来考虑问题,已经算是比较聪明了。 “谢谢您的赞美。” 说话间,马车已经来到了布兰提斯的城门口附近,杰西慢慢降低了马车的速度,并停在了道旁。 因为有两个男人拦住了马车。 杰西没有惊慌,停好马车后对勒斯说了声抱歉,让他稍等片刻,然后便跳下马车,上前跟两个男人交谈。 过了两分钟,杰西神情有些抑郁的回到马车上,继续驾车前行。 勒斯有些好奇的问道:“肖恩帮的人?” 杰西有些意外的扭头看了看身后的客人,又马上意识到自己正在驾车并马上驶入行人繁多的街道,赶紧把头扭了回去。 “先生您也知道这帮臭虫?” “离开布兰提斯之前听说过,我记得他们的纹身。” 勒斯之所以知道这个帮派,主要是因为前身游手好闲的时候被他们揍过,前身对此印象深刻。 不过那个时候的肖恩帮只是一个名叫肖恩的小混混招揽了二十几个半大小子组成的小帮派,主要活动的地方也只是三个下城区之一格里芬多区的几条街道。 前身比较喜欢去那里的一间酒馆,在一次喝酒的过程中遇到了肖恩帮的人在收保护费,也不知道是因为少年时的正义感使然还是真的喝多了,跟他们起了口角,结果连带着自己的酒友一起被揍了一顿。 “那先生您可能不知道,肖恩帮现在占领了下城区一半的地盘,很多人要给他们交保护费,甚至想我这种在城外拉客的都不放过,甚至从今天开始,保护费的价格又涨了三分之一。” 勒斯点了点头,看出来杰西因为保护费上涨的原因而苦恼,并没有说话的兴致,也就没再说话,通过车窗观察这座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 第三章返家 布兰提斯能成为诺亚王国甚至大陆上第一阶梯的经济商业城市,要归功于它优越的地理位置。 沿着布兰提斯东面的大海,乘船北上航行一个月的时间,便可以抵达大陆上最大的帝国阿瑞斯,南下顺着洋流同样可以经过数个国家。 然而这些沿海国家与诺亚相比,却少了关键的一样东西——外流河。 一条几乎贯穿大陆的河流——耶露朗的入海口就在布兰提斯旁边,或者说有了这条河,才会建立起名为布兰提斯的城市。 这样的地理形势,导致来自内陆各国的商品纷纷汇集于此,并由布兰提斯的港口进行分发,流入其他国家的商业市场,海上的群岛同样也要在此销售他们的特产,换取海岛上紧缺的粮食与布匹等生活物资。 光是入境商品税、港口管理税等杂七杂八的税收就让诺兰王国赚得盆满钵满,更别说诺兰王国所组织的商队由耶露朗河西进,进入各个国家的支流销售商品和海产。 凭借于此,布兰提斯被誉为海上明珠、东方黄金城,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富有城市。 经过多年的发展,布兰提斯拥有一百万人口,七大城区,以及庞大的占地面积和长度令人叹为观止的城墙。 …… 从郊外的飞艇站赶到城内用了不到二十分钟,而从拥挤、繁华的城市内抵达中产区——拉文克却花费了半个小时。 拉文克区作为这座城市中产阶级聚集的居住区,占地面积仅次于三个下城区,街道干净整洁、行人穿着体面,看不到任何补丁和显眼的磨损。 主要大街上分别存在有轨公共马车专用道、两侧的人行道、以及公用车道。 男士大多带着礼帽,身着无袖马甲、外套披肩或长袖大衣,少部分人手里拄着手杖,身子笔挺,面容自信。 女士则是带有繁复花纹的各色纱制、细麻长裙,头戴圆饼遮阳帽亦或同样点缀装饰的遮阳伞,优雅而惬意的漫步在街区中,时不时挽着身边的男士说笑。 勒斯坐在马车上看着车外的景象,前世的他只能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画面,如今真实的出现在眼前,见识两种文明的兴奋很难表述出来。 之前的几年,他不是在战场上巡逻、厮杀,就是驻守在洛兰要塞,可那里是军事基地,所见皆是身披各种刀剑、护具的士兵,那里的色调是灰暗、铁血的,天空中永远飘散着军工厂冒出的黑烟,要不是吸收了原主的记忆,知道这世界还有繁华、文明的一面,他还真不一定能在那种地方坚持下来。 刚穿越就上了战场,向他这种倒霉蛋可不多。 “先生,我们到了。” 杰西的声音从马车前方传来,让他从‘自怨自艾’的小情绪中醒来,这时才发现马车已经停下,车窗外是一排排三层小楼。 这条街区基本上都是这种住宅建筑。 能居住在紫荆街的人,不是拥有一栋价格在七八千金磅的房产,就是能够负担每月20金磅租金的高级金领。 不过,基于布兰提斯的那些商人以及贵族们的房产和财力来说,住在这里的人顶多算是中产阶层里混得比较好的类型。 布兰提斯这座城市所蕴藏的财富,外人很难看到冰山一角。 勒斯拎着行李箱下了马车,接着从上衣内侧的口袋中掏出一枚金磅,将其递给了杰西。 “找的开吗?” 诺亚王国所流通的货币分为三种,金磅、银币还有铜板,皆是金属货币,都有一、十、二十、五十共四种面值。 一个铜板的购买力大概能换算成前世的一毛钱,一个银币就是十块。 三者之间是百进制,这让刚穿越过来的勒斯松了口气,幸亏不是十二和二十进制,否则购物的时候还要留神换算后的价格。 一枚铜板与金磅之间的差距是一万倍,这么大的差距,原因是贫富之间巨大的阶级。 平民主要使用铜板和小面值银币进行交易,而中产以上的富人们通常主要使用银币和金磅,因为他们所要购买的东西就算用最大面额的铜板通常也要一大把,携带极其不便。 勒斯没有阔到身上只带金磅的地步,但因为军装是贴身的,没办法装太多的钱,所以把银币放进了行李箱,身上只拿了五个银币用来应急。 杰西有些为难,不过四下看了看,发现并没有其他人在关注这里之后,他的手飞快的打开了马车驾驶位旁边的一块隐蔽木板,从中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勒斯略微惊讶的看着少年它,里面装满了钱币。 最多的是铜板,铺满了整个盒子,里面含有少量的银币,关键的是,竟然还有四个金磅。 “你真的只是一个车夫吗?这辆马车也是你自己的?”勒斯诧异的说道。 这一盒子的钱大概有六个金磅左右,很难想象一个需要工作的十六岁少年能有这么多钱。 “不,马车是从车行租的,就算是这种即将报废的车厢和老马他们都不会卖出去,而是继续剥削我们这种急需生计的人。”他有些愤懑的回答道。 说完,他正好翻出足够的银币,几乎满满一大把攥在手里,歉意的看着勒斯。 他已经竭力去可靠的地方兑换大面值的银币,但他偶尔去飞艇站接到的客人大多会付给自己金磅,所以找钱的过程中有时就会出现一堆小面值的银币。 为了不出现给顾客一堆铜板的情况,杰西冒着被黑帮抢劫的风险将所有的钱都带在身上,可惜这次他还没来得及将盒子里的铜板兑换掉。 勒斯想了想,让他稍等一下,转身拉动了家门旁的绳铃。 叮叮当当的脆响很有穿透力,就像打火机的声音一样。 没一会儿功夫,小楼的木质大门便打开了,一位白色衬衫和黑色马甲,下身黑色长裤和皮鞋,斑白头发的中年从里面走出,看见站在门口的身影后,脸上带着高兴的表情快步走了出来。 “欢迎回家,勒斯少爷。” 中年人半躬腰身,行了一个标准的管家礼仪。 “班恩叔叔,好久不见。”勒斯笑着微微躬身回礼。 这是他们家的管家,已经服务于瓦格纳家族近二十年,在前身的印象中,忠诚、可靠而且专业,只是经常打原主的‘小报告’并代替父亲体罚自己。 班恩上前接过了他手中的行李,并将杰西递过来的银币放入马甲的口袋。 他的马甲口袋是特制的,外表看来不到巴掌大小,而里面却内置了加长口袋,身为管家,自然要替主人存放很多物品,包括钱币。 “少爷,夫人说您的来信上表示还有十多天的时间才能到家。” “原本是这样的,不过我好运的遇到了一位新兵营时期的战友,他现在负责掌管一艘飞艇,在他的帮助下我才能减少了十多天的旅程,还能给玛丽莲一个惊喜。” 勒斯整理了一下衣服上褶皱,回答道。 “那么我们快进去吧,夫人早在您来信的时候就已经亲自收拾好您的房间,等待您的归来。” 勒斯点了点头,对于见到这一世的家人,他没有什么排斥心理,既然继承了这具身体,那么自然就要继承他的亲人关系,扯什么父母只有一对,那你又有什么资格继承人家辛苦养大的儿子的身体。 而正当两人准备走入院子的时候,杰西却叫住了他,递给了他一张纸条。 “勒斯先生,请等一下,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您以后需要用车,可以派人去这个地方留下口信。” 勒斯看着纸条上写着的一个地址和杰西从口袋中拿出的一叠同样的东西,觉得很有趣的笑了。 这个时候名片还没有兴起,因为电话这种快捷的通讯方式尚未出现,只有上流社会才会在精美的金属卡片上雕刻住址,作为邀请上门做客和信物的作用。 他想了想之后,还是收下了这张名片。 “好的,有机会的话我会找你的。” 站在他身后的班恩管家微微皱眉,他觉得这种破旧的马车完全不符合瓦格纳家的身份,何况家中就有一辆装饰体面的马车,但出于管家的身份,他不会在任何时候对主人的决定指手画脚。 等到杰西离开以后,班恩跟随着勒斯进入了屋子。 从楼门进入,一楼是个宽敞的大厅,其中摆放着一套沙发和茶桌,沙发对面有一个壁炉,只是在海边气候下,用到的时间不多。 东面的走廊通往厨房和餐厅,西面则是仆人房和储物间。 大厅的两侧是通往二楼的曲型木质楼梯,棋牌室、会客厅、书房、客房都在这层,三楼则是主人们的卧室。 “一切都和我离开时没有区别,简直一模一样。”勒斯感叹道。 “少爷,您先在大厅休息一下,我将您的行李和钱送回房间,夫人正在午睡,我去通知她您回来了。” “好的,不过钱就放在你那吧,计入家庭账目。” “明白了,少爷。”班恩点了点头。 “呦,我的哥哥终于知道拿钱回家而不是向家里要钱了吗?” 勒斯闻声抬头,看见二楼的楼梯上正走下一个十八九岁的漂亮女孩。 她身上穿着一袭纯白色纺纱短袖长袍作为家居服,露出洁白纤细的手臂,腰间系着一条淡蓝色束带点缀,和勒斯一样的绿色长发披散在肩膀上,正一边快步下楼,脸上还带着俏皮和喜悦的表情。 勒斯没有因为她的嘲笑生气,而是往前走了两步来到楼梯前,张开双臂。 女孩则在脚下的楼梯还剩数阶的时候很不淑女的跳到了他的怀中。 “欢迎回家,勒斯。” “很高兴再见到你,菲雅!” 菲雅·瓦格纳,勒斯的亲生妹妹,今年十七岁,是个从小就顽皮淘气的孩子,和小时候同样不听话的勒斯相得益彰。 虽然原主在父亲眼中并不是个好孩子,但他和妹妹菲雅的感情非常好,因为小时候的勒斯总带着妹妹到处玩耍和恶作剧,菲雅对哥哥也有着依赖,不过这种依赖更像是她认为只要粘着他就能找到好玩的事情。 两人拥抱了下后彼此分开,勒斯扶着菲雅的肩膀,从上到下看了一遍。 随后打趣道:“四年前你还没有这么高,嗯……也没有这么重。如果我不是在部队中时刻锻炼着身体,可能都接不住你了,到时候玛丽莲一定会抱怨你把她刚刚回家的最爱的儿子弄伤。” “才不会,妈妈最喜欢的是可爱的本小姐!”菲雅轻拍了一下哥哥的肩膀,又‘噗嗤’一下,想起了小时候和勒斯的‘争宠’情景。 第四章伤疤 “哦,我的孩子,你瘦了这么多,我就说军队里的日子很苦,可是你父亲当年坚持让你参军,我怎么说他都不肯放弃。” 大厅中,勒斯哭笑不得的坐在一侧的单人沙发上,看着斜对面一脸疼惜表情,穿着端庄长裙的丰盈中年女人拿着手帕抹眼泪。 在她旁边的菲雅也是一脸无奈的搂住母亲的肩膀,轻轻安抚。 “母亲,军队的生活很有趣,我现在很高兴在我的人生中能有这么一段经历,相信在以后,这会是我非常值得怀念并说给别人听的记忆。” 勒斯喝了一口班恩亲自冲泡的红茶,然后对侍立一旁的管家夸赞道:“班恩叔叔的手艺比我记忆中的更好了,自从离开家之后,就再也没有喝到这么正宗的西波拿红茶了。” “您喜欢就好。”班恩矜持的笑了笑,颔首感谢他的称赞。 “可怜的孩子,军营里难道连红茶都吝啬于供应吗?”玛丽莲夫人再次痛惜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原谅她的幼稚,玛丽莲夫人出身于旧时代贵族家庭,勒斯的外公是一位子爵。 作为他最小的女儿,玛丽莲一直都是在蜜罐中长大,接受家庭礼仪、裁缝、厨艺等女性贵族的传统教育,直到遇到勒斯的父亲并自由结合之后的现在,对于很多事情仍然并不十分了解。 “妈妈,您就不要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勒斯不是已经回来了嘛,以后他当然不会再受苦了。”菲雅一边白了勒斯一眼,一边连忙帮母亲擦拭眼泪。 一旁的管家也适时的提醒道:“夫人,您不是说等少爷回来之后,第一顿晚餐要由您亲自制作吗?现在时间差不多了。” 玛丽莲夫人听完猛地一下站了起来。 “没错,是的。噢~厨房的材料不多了,菲雅快去换衣服,跟我去买回来。” 菲雅很不情愿的站起身,“妈妈,今天学校好不容易放假,我不想出门。” “你哥哥四年没有回家,难道想吃一顿由母亲和心爱的妹妹亲手制作的晚餐的愿望都不能实现吗?!”玛丽莲夫人训斥了女儿一句,然后又和颜悦色的看向儿子,“勒斯,你先回房间休息一下,晚上我会做最拿手的酸枝火焰鱼,你一定很怀念妈妈的这道拿手菜吧?” ‘当然不怀念!’勒斯在心中说道。 这是少数能在原主记忆中留下的‘妈妈的味道’,可谓是记忆犹新。 酸枝火焰鱼是一道难度很高的阿瑞斯美食,但与之相匹的是所有品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这道菜的难点有好几个,首先是酸枝,这是要一种外表酷似树枝的大陆南方水果,里面富含酸味的汁液,而这种汁液的酸度非常高,需要加入几种香料和调味品进行特别配置,否则很难入口。 玛丽莲夫人……很不擅长这一点…… 火焰鱼则是一种银色的海鱼,它的肉相当脆弱,生肉带有剧烈的腥味,经过火焰烤制的时候却极度容易熟,超过两到三秒的时间就会使肉质发死,口感变柴。 而之所以叫火焰鱼,是因为它的烹制方法是用定量的高度烈酒淋满鱼身,点燃后在短短的八九秒之内将鱼肉加热熟,并去掉腥味,再配以混合多种调料的酸枝蘸料,味道鲜美无比。 可惜玛丽莎夫人在做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掌握根据鱼身大小量身定做烈酒含量以及配置酸枝蘸料的方法,不是酸的要命就是鱼肉过腥或过柴。 当年他临行参军时的最后一顿晚餐就是这道菜,原本还对前身对这道菜的阴影还嗤之以鼻的他,在吃过之后心中也产生了阴影,再加上原主残留的记忆,呵,双倍阴影。 但这个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对玛丽莲说过这件事,因为这是她为家人而主动学习的第一道菜,而她本身对海鲜过敏,也从未亲自品尝过,使得这件事成了瓦格纳家族中只有玛丽莲不知道的秘密。 “当然,我很期待。”勒斯强笑着看向她,表现出一副惊喜的样子,绝不能让一个母亲看到儿子嫌弃自己的菜难吃的样子。 “放心,我会做给你做双人份的量,保证让你吃个够!” “……” 等玛丽莲和菲雅离开以后,勒斯对老管家翻了一个白眼。 “班恩叔叔,为什么要害我……” 班恩有些调皮的眨了眨已经浮现鱼尾纹的眼角,笑道:“我觉得这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相信您一定可以从中品尝出不一样的味道,况且我也制止了夫人眼泪不是吗?” “好吧。”勒斯无奈的摊了摊手,“不过,您真应该尝尝这道菜,在下一次面临这种抉择的时候选择对瓦格纳家族大多数成员更有利的一面。” 班恩摇了下头,意味深长的说道:“你以为当初是谁给夫人试菜的?又试了多少次?” 勒斯震惊了! 荼毒瓦格纳家几乎全部成员的阴谋竟然出自他手?! 随后勒斯起身给老管家倒了一杯红茶,敬佩的说道:“您的意志使我钦佩。” 一道菜从试做到端上餐桌要做多少次,老管家竟然都能给出正面评价,一步步的鼓励着玛丽莲将它端上餐桌献给家人。 说完,两人同时哈哈大笑。 作为一名尽职的管家,班恩从来都不肯和主人同坐,勒斯想跟他聊聊天,也只好跟他一起站着。 勒斯对着管家做了一个请他到阳台的手势,两人便端着茶杯站在一楼阳台扶手前晒着午后的阳光,欣赏了一下后院中的小花园,那是玛丽莲夫人的杰作,她很喜欢花草。 班恩是勒斯父亲的部下,勒斯父亲洛斯特·瓦格纳曾在战场上几次救过他的命。 两人退役之后,在洛斯特凭借战功积攒下来的金磅,在布兰提斯定居,无处可去并执着于报答救命之恩的他,便一直跟着勒斯的父亲。 而因战场表现勇猛,洛斯特·瓦格纳得到了名誉男爵的爵位,瓦格纳家需要一位管家来维持体面的身份,班恩便跟人学习如何当好一个管家,并毫无疑问的上岗了。 在原主对班恩的认知中,这是一个有些严厉的长辈,而不是借着父亲的权威经常‘欺辱’自己的仆人。 所以,班恩实际上也属于勒斯的亲人,他也确实把洛斯特勋爵的孩子看成是自己的孩子,并根据勋爵的教育方式认真的督促他们。 班恩作为看着勒斯长大的长辈,确实对勒斯这几年的经历很感兴趣。 但一方面他知道军旅生活一定很苦,所以把玛丽莲和菲雅两个女人支开,另一方面,他不知道勒斯愿不愿意跟他聊聊,以前的勒斯见到他总是绕着走。 而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军队的生活确实改变了这个孩子,他成熟了,也更加懂得在乎他人的感受。 “四年,做到了中尉,看来少爷真的很适合从军。” 一般来说,想要成为中尉,除非屡立战功,否则至少需要五六年的时间。 一个成熟的军队中,上升制度必然是严谨而慎重的,立一次功升一级的情况很少出现,还要考虑到资历、指挥能力、威信和人际关系等其他因素。 勒斯并非只是在晋升中士和少尉的时候杀了两个人,虽然没细算,但他觉得四年下来应该有三十几个了,这些人命都是他每次晋升时的推动力。 “运气好而已。” “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班恩非常清楚一个新兵在参军之后心理变化的节点是哪些。 “正式进入部队执勤的第九十六天。” “什么感觉?”班恩好奇的看着他。 “死里逃生的解脱和庆幸。”他淡然的回道。 事后没有吐,也没有剥夺同类生命的快感。 那是一次例行巡逻,遇到了敌人的袭扰小队,当时他和一个军阀从村庄招募的杂牌民兵正面碰上,其他的队友已经逐个和敌人混战,在新兵营学习的小队战阵早已没法实现,教官教授的军用格斗术更是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敌人的长枪刺破了他的皮甲,在肩膀上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 疼痛激起的暴躁和愤怒,以及强烈的生存欲望,让他一边大声嘶吼,一边连连挥舞手中的长刀,没几下就砍断了敌人手中的劣质木杆枪,紧接着乱刀砍死的对方。 后来他才知道,这次遭遇战是当时巡逻小队的队长故意安排的,他凭借经验早就知道那条巡逻路线有敌人强征过来的民兵作为袭扰己方的炮灰,被他用来磨练新兵。 而那次战斗中的三个新兵队员,只有勒斯一个人独立杀死了敌人,被认可为合格的士兵,晋升中士。 班恩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 “那第一次目睹战友的死亡呢?” “生命的脆弱……我觉得我应该这么说。”勒斯严肃的看着远方,随即忍不住笑了。 “但我第一次目睹战友死亡的时候真的没什么感觉,班恩叔叔你知道吗,那是在我执勤的第二十多天,我的新兵队友因为长官的训斥十分恼火,在巡逻的时候不停踢着路边的草丛,结果倒霉的踢到了一条萝曼蛇,那条蛇跳起来反嘴就是一口,咬在了那家伙的下面。 我们赶紧将他背回了营地,可惜军医看了一眼之后就用刀割断了他的脖子,告诉我们这样可以避免他受到更多无谓的痛苦。关键是,那个军医还把被蛇咬到的那东西割了下来,说是可以带到医学研究院放到‘人体极限’展厅充当标本。” “这可真是……”管家无语的摇了摇头,随后又指了指勒斯眼角的一条细小的疤痕。 虽然只有两毫米左右的宽度,但所处的位置,几乎所有人都能明白,这个人曾经从死神的镰刀下逃走,他身为一个老兵,更加明白如此细小的伤口能够结出明显的疤痕,说明当时的伤口很深。 “说说你眼角的伤疤吧,刚才我留意到夫人一直在看着那里,估计是害怕听到你险象环生的故事,她一直没敢问。” 勒斯下意识的摸了摸眼角的疤痕,似乎还能感觉到一丝疼痛。 “在洛兰和歌明兰交接的大山中,不仅有军阀势力的存在。” “我知道,那里有好几个原始土著部落。”班恩附和道。 “对,原始部落。”勒斯心有余悸的重复了一遍。 “这些原始人非常的野蛮、凶狠,而且领地意识很强,他们在自己部落所在的山林中设下了大量的陷阱和绊锁,还会耐心的埋伏闯入领地范围的人类,我们的士兵最开始并不熟悉那里的地形,时常有人因为误闯被他们的冷箭射死。” “营地的长官无法忍受每隔三五天就牺牲几名士兵,关键还不是被敌人正面杀死的情况,联合了附近几个巡逻营地的指挥官,出动一个千人大队,围剿了其中一处离我们最近的部落。” “你参加了那次围剿?” “没错,我那时候已经是一个十二人巡逻小队的队长,带领我的队员负责前期侦查并清理暗哨。 可能因为我的经验还是不足,还没等靠近他们的居住区就被一个土著弓箭手发现。他认出我的衣服与众不同,发现我是小队的指挥官,直接朝我射了一箭。 在那之前的一刹那,我因为没原由的心悸,想转头看看四周,幸运的救了我一命。” “真是如同戏剧中的主角一样幸运。”老管家庆幸的深吸一口气。 “当然,我也这么觉得。”勒斯面无表情的应道。 因为这就是一个小剧本,编剧:勒斯。 差点死掉或变成独眼龙是真的。 但他绝对、绝对、绝对不会说出,这道伤疤是他为了朝自己手下的士兵炫耀自己掏鸟蛋的技术,而被一只利爪鹰袭击所致,要是说出真相,他以后还怎么靠这道‘军功章’跟别人炫耀自己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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